Page 18 - 輸配電支出及各項經營類別之稅捐、規費等費用及其他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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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其他營業費用
單位:億元
項目 本次電價案 前次電價案 差異數
促進電力發展協助金 24.50 24.51 -0.01
保警及保全 7.75 7.77 -0.02
委託調查研究費及試驗費 3.04 3.06 -0.02 主係燃煤存貨成本
高於淨變現價值,
物料 (含環保物料) 17.52 17.53 -0.01 認列存貨跌價損失。
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 7.75 7.87 -0.13
台電已完成再生
核後端處置義務費用 2.62 2.62 - 能源售電業營業
其他 [註1] 39.03 20.27 18.75 所需行政程序,
未來將配合政策
轉撥收支淨額-淨支出 100.08 99.93 0.15 指示再適時釋出
總處分攤 [註2] 66.83 67.42 -0.58 台電自建綠電及
憑證,本次電價
提供再售業電能之轉撥收入 -31.42 -61.68 30.26 案經檢討後發電
業提供再售業電
合計 237.68 189.29 48.39
能之轉撥收入為
註:1.「其他」含郵電及水電費、會計師及精算師公費、法律事務費、電腦軟體服務費、旅運費、核能發電後端處置 31.42億元。
義務費用…等項目。
2. 台電公司專業分工前,未歸屬各電業之單位其相關收、支,分攤至各電業經營類別。
3. 細項不等於合計係因四捨五入之故,不調整尾差。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