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現行電價表規定,用戶選用時間電價後,基於分擔成本的公平原則, 考量新時間電價正式實施初期,用戶還在調適用電及選擇合適電價 方案,故將放寬用戶不受現行選用後1年不得變更之限制,協助用戶 實施初期 不受限制 (如二、三段式之轉換) 五、正式實施之配套-放寬選用限制 1年內不得更改為其他電價。 過渡至新制度。 現行規定 1年 不得變更限制 台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