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111年線路設置費費率檢討方案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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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108年1月

                                                                     107年11月30日                                      |
                     106年1月26日                                       公告輸配電業                                  110年12月                         110年度

                     電業法修正公布後                                        線路設置費計算公式                             適用前次費率                            檢討費率





















           用戶申請新                      依第46條第4項規定,輸                                          107年11月30日經濟部能源局

           設、增設或                      配電業對用戶申請用電設                                                公告輸配電業線路設置費計算

           變更用電,                      置之線路,除偏遠地區家                                                公式,且費率每三年檢討一次。

           其須負擔設                      戶用電外,得對用戶酌收                                           公式之訂定精神,係採現況入

           置線路之費                      費用;並依據同法第49                                                法,即以可反映台電公司現行

           用係依據電                      條第1項規定,輸配電業                                                收費費率為原則。

           業 法 第 59                   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                                          本公司依據前述公式計算各類

           及 67 條 規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線路設置費平均費率並經

           定計收。                                                                                  第三方驗證數據之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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