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費率計算公式」及「優惠辦法」 -建議修改方向 結論: 在綠電先行政策下,目前轉直供業者均為再生能源-不排碳 燃料別,在反映電網成本及利潤,維持輸配電業收入不變 下,對轉直供業者再生能源之優惠,實則由公用售電業吸 收,造成公用售電業成本壓力。 亦即透過其他燃料別電力 之用戶去負擔,基於公平使用原則,建請「輸配電業各項 費率計算公式」與「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應檢討 修正。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