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輸配電支出及各經營類別之稅捐及規費、折舊、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其他電業經營相關費用及其他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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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認列                                                                14




             三                主係核能後端營  運總費用重估案  於109年核定所致。  存貨淨變現價值  回升利益約11億  主係能源研究發  展基金提撥比例  由3‰調升為  5‰,使支出增  加約12億元所致。  主係110年起發  電業新增提供再  生能源售電業電  能收入(做為成



             二                               主係109      元所致。                                        本減項)。



             ⼀                        0.76             3.17

                  1101W304-11  單位:億元  差異數  0.27  0.42       2.70  -240.72  8.87  0.50  14.48  -35.79  -245.35











                            109年  實績  21.49  9.95   3.18  10.32   2.00   240.72  -  6.74   50.09  51.39  -  395.88







                其他營業費用      110年上半年  電價案  22.25   10.22   3.60   13.49  4.70  15.61   50.58  65.87   -35.79  150.53 註:1.「其他」含郵電及水電費、會計師及精算師公費、法律事務費、電腦軟體服務費…等項目。 台電公司專業分工前,未歸屬各電業之單位其相關收、支,分攤至各電業經營類別。


























                              項目                                  核能後端除役總費用估計變動           提供再生能源售電業電能收入     細項不等於合計係因四捨五入之故,不調整尾差。

                      (OTE1)          促進電力發展協助金  委託調查研究費及試驗費  (含環保物料)  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  轉撥收支淨額-淨支出








                 A2                        保警及保全       物料               其他 (註1)     總處分攤 (註2)   合計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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