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輸配電支出及各經營類別之稅捐、規費等費用及其他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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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三                     71.90    0.02  -    -     0.13   0.02   72.03



               二     單位:億元   差異數            -



               一                                         1.14   1.42   0.85

                          109年上半年  電價案  54.88   6.75  8.63  1.14   1.55   0.86   73.67



















                稅捐及規費     109年下半年  電價案  126.78   6.73  8.63                  145.69           考量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舊制於今(109)年落日,110年起再生能源電能費用 不再補貼,爰將該舊制之相關收支納入本次電價案結清,108、109年再 生能源發展基金繳交數分別為54.88億元及71.9億元,於本次電價案一併 計入,至於108、109年度補貼收入亦作為成本減項扣除。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地價稅及房屋稅  空氣汙染防制費  行政規費  其他    合計          差異分析:


                             項目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註:細項不等於合計係因四捨五入之故,不調整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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