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輸配電支出及各經營類別之稅捐、規費等費用及其他營業收入
P. 10
9
四
三 71.90 0.02 - - 0.13 0.02 72.03
二 單位:億元 差異數 -
一 1.14 1.42 0.85
109年上半年 電價案 54.88 6.75 8.63 1.14 1.55 0.86 73.67
稅捐及規費 109年下半年 電價案 126.78 6.73 8.63 145.69 考量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舊制於今(109)年落日,110年起再生能源電能費用 不再補貼,爰將該舊制之相關收支納入本次電價案結清,108、109年再 生能源發展基金繳交數分別為54.88億元及71.9億元,於本次電價案一併 計入,至於108、109年度補貼收入亦作為成本減項扣除。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地價稅及房屋稅 空氣汙染防制費 行政規費 其他 合計 差異分析:
項目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註:細項不等於合計係因四捨五入之故,不調整尾差。
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