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109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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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電業法第49條規定略以,輸配電業各種收費費率之計

                                                                           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輸配電業應依前項計算


                                                                           公式,擬訂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

                                                                           定後公告之。

                                                  綜合電業

                                                                                                                                    電業法修正前(一張電業執照)

                                                                                                                                            修正後(三張電業執照)













                                                          發電業                     輸配電業                     公用售電業



                                                 本次提報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其計算公式及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


                                                 法 , 係         依   經    濟   部   106 年 9 月 13 日 經 能 字 第 10604604270 號                                      及

                                                 10603003860號辦理,提報費率包含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輸

                                                 電及轉供配電費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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