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109年輸配電業轉供輸電費率檢討方案簡報-輔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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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107年輔助服務成本計算
A1.抽蓄機組採購協議
◆明潭電廠及大觀二廠合計10部機,裝置容量2,602MW。認定其容量過大、市場
力過強、輔助服務佔比過高,且其機組特性不適合參與日前競價,以採購協議方
式給付其提供電力網調頻備轉容量、即時備轉容量及補充備轉容量等服務。
— 輔助服務總成本 = 電廠過去10年平均營運費用+前一年抽蓄動力費25%
— 輔助服務總成本40%為調頻備轉容量成本、30%為即時備轉容量成本、30%為補充備轉容量
成本,與當年度10部機可提供容量總合相除,視為各備轉容量長約費率供其他水力機組參考。
— 上述各項目成本計算,每年計算一次,按月給付明潭電廠、大觀二廠。
年度 過去10年平均營運費用 前一年抽蓄動力費25%
106年 23.60億元 18.34億元
107年 22.63億元 22.30億元 (註)
註: 105年抽蓄發電量32.82億度、抽蓄用電量37.92億度,整體效率86.5%
106年抽蓄發電量33.22億度、抽蓄用電量41.79億度,整體效率79.5%元 (主要因水文較前一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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