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109年輸配電業轉供輸電費率檢討方案簡報-輔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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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107年輔助服務成本計算










             A1.抽蓄機組採購協議



             ◆明潭電廠及大觀二廠合計10部機,裝置容量2,602MW。認定其容量過大、市場


                  力過強、輔助服務佔比過高,且其機組特性不適合參與日前競價,以採購協議方


                  式給付其提供電力網調頻備轉容量、即時備轉容量及補充備轉容量等服務。


                    — 輔助服務總成本 = 電廠過去10年平均營運費用+前一年抽蓄動力費25%

                    — 輔助服務總成本40%為調頻備轉容量成本、30%為即時備轉容量成本、30%為補充備轉容量

                         成本,與當年度10部機可提供容量總合相除,視為各備轉容量長約費率供其他水力機組參考。


                    — 上述各項目成本計算,每年計算一次,按月給付明潭電廠、大觀二廠。



                         年度                            過去10年平均營運費用                                        前一年抽蓄動力費25%


                         106年                          23.60億元                                            18.34億元


                         107年                          22.63億元                                            22.30億元 (註)


                         註: 105年抽蓄發電量32.82億度、抽蓄用電量37.92億度,整體效率86.5%
                             106年抽蓄發電量33.22億度、抽蓄用電量41.79億度,整體效率79.5%元 (主要因水文較前一年差)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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