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公告之電價公式 104年立法院
通過之舊公式
經營類別 輸配電業 公用 合計
用途別 發電業 輸電 配電 調度 售電業 非電業
部門 部門 部門 (發、輸配、售)
燃料成本
折舊
利息
稅捐及規費
用人費
維護費
其他營業費用
轉撥收支淨額
其他電業經營相關費用
其他營業外收支
輸配電業 公用售電業
各項費率計算公式 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輔助服務費 •購電支出(分內部購電及外部購電)
公式範疇 •電力調度費 •輸配電支出(當期給支付輸配電業,費率已核定)
•轉供電能費 •售電服務費用
(於每年下半年另行召開 •公用售電業合理利潤
審議會審議次年費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