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107年度電價績效指標自評報告
P. 24
【節能減碳】-節電計畫達成率 (%)
權數:1 自評分數:100分 折合分數:1分
考成項目 評分說明
(面向+評估指標) 自我考評敘要 (含計算式)
公式: 1.107年截至12月底止,
7.節電計畫 節 電 計 畫 達 成 率 (%)=A*0.4+B*0.4+C*0.1+D*0.1 分項A實績值157.4萬瓩:
達成率 達成率95%得基準分80分,每增(減)0.25% , 加 (減)1.0分。 (157.4/140)*100%≒112%
超過100%以100%計算。
說明: 2.107年截至12月底止,
1.以減少用電措施申請抑低容量及尖峰時間可變動時間 分項B實績值19,086戶:
電價經常契約容量之和為最大值之月份計算。(配分權 (19,086/3,000)*100%
重40%)
目標值:140萬瓩 ≒636%
目標達成率:A=實績值/140*100% 超過100%以100%計算。
2.低壓電力及表燈用戶參與時間電價新增戶數。(配分權 3.107年截至12月底止,
重40%) 分項C實績值9項:
目標值:新增3,000戶 (9/9)*100%=100%
目標達成率:B=實績值/3,000*100% 4.107年截至12月底止,
3.以舉辦節電抽獎、有獎徵答等項目作為管控目標。(配 分項D實績值9,242場家戶:
分權重10%) (9242/8500)*100%≒109%
目標值:9項 超過100%以100%計算。
目標達成率:C=實績值/9*100% 節電計畫達成率(%)
4.包括辦理各項節約用電宣導會1200場(實績值為D1場)、 =A*0.4+B*0.4+C*0.1+D*0.1
空調節約用電宣導2300家(實績值為D2家)及百瓩以上
用戶訪問5000戶(實績值為D3戶)目標值計算。(配分權 =100%*0.4+100%*0.4+100%*
重10%) 0.1+100%*0.1=100%
目標值:8,500(場、家、戶) 5.80+[(100%-95%)÷0.25%]x1分
目標達成率:D=(D1+D2+D3)/8500*100% =100分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