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補予台電公司。至於所得稅利益是否納入,請能 源局與台電公司再予釐清先前年度作法,並採標準 一致原則處理,倘應納入,請能源局自行減列,並 修正電價穩定準備彌補金額。 四、 108 年上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檢討方案(台電公 司報告) 決議:有關 108 年上半年電價費率檢討,考量目前燃料成 本較去年為低且長期為下跌趨勢,108 年上半年電 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 2.6253 元/度。經濟部將 持續觀察燃料價格走勢,於 9 月審議會再依實際燃 料成本進行檢討。 捌、散會:下午 1 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