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1060724 公用售電業電價公式(公開說明會)會議記錄.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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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台電公司依據各類用戶電價訂定原則訂定詳細電價表,

                           若要拉大電價級距,則低段單價須更低,高段才能拉高,

                           如此高低段均可能偏離成本太多,爰須做全盤考量。


                    (五) 未來各業別會計資訊將揭露於台電公司網站,包含使用

                           輸電系統與配電系統的費率。

                    (六) 考量國外重視能源貧窮問題,故各類用戶電價訂定原則

                           納入「照顧民生」項目。


                    (七) 再生能源績效指標除設置容量外,因亦須能運轉發電,

                           故亦含發電量指標。

                    (八) 有關抗爭事件之減少是否納入指標,因歷來電廠之興建

                           均無法免除抗爭事件,故建議採用再生能源裝置量反映。


               捌、結論:

                        感謝各單位提供寶貴意見,作為修訂公用售電業電價計算

                        公式參考,若尚有其他意見,可於 106 年 7 月 26 日下班

                        前以 e-mail 回傳。


               玖、書面意見:

                      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

                    (一)  電價審議會的電價調整下機制的法條依據?

                            審議會按電業法第 49 條第 4 項,僅為「得」召開,非


                            強制外,又雖有審議會的設置要點,但似乎非為有實質

                            的強制力;即若調整電價,符合調整機制的時候,是否

                            不會違反程序、實質的正當性。

                    (二)  電價審議會與電業管制機關間的關係。


                            即電業管制機關是維持電業競爭間之公平設置等目的,

                            則電價的控制應該是其主要的職權之一,但今電業法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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