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台電公司105年度會計決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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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法院其他決議事項

  1.電價按公式每半年檢討ㄧ次。
  2.合理利潤之投資報酬率設定為3%至5%,有累積虧

     損待彌補期間,投資報酬率上限5%,全數彌補累積
     虧損;累積虧損不存在時,投資報酬率降為3%。
  3.設漲幅上限,半年調幅不超過3%;全年累計調幅不
     超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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