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電價費率審議會運作說明
P. 8

肆、審議程序及時程規劃

一、審議程序                                   1.依據:電業法第49條
                                         2.審議範疇:
  2. 費率審議程序
     (1) 費率調整方案                            (1)輸配電業提供之輔助服務、電力調
                                               度、轉供電能等各項收費費率
                         (輸配電業及公用售電業提報)
                                           (2)公用售電業之電價費率

第三方驗證                                    由第三方驗證單位(會計師事務所)檢視
                                         費率計算參數及結果之正確性

工作會議                                     向委員充份說明輸配電業及公用售電業
                                         各項費率採用參數之合理性(含推估方式
                                         及資料使用期間之妥適性)

電價費率審議會                                  審定電價、輸配電業各項收費費率及其
                                         調幅

(2)

                     經濟部

                 核定                                            7
公告電價及各項費率

(輸配電業及公用售電業公告)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