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稅捐及規費」群組 22 依據法令規定必須繳交之各項「稅費」負擔。 其項目包括: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 •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 土地及房屋稅 • 道路使用費 • 空氣汙染防制稅 • 其他(印花稅、牌照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