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104年9月8日立法院決議及修訂後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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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為落實使用者付費,電價不應有民生補貼工業之情況;
   並建議政策性負擔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一定期限
   內達成編列預算,俾補足目標,之後即不得列入必需成
   本,轉嫁用戶負擔,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
   出規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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