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104年3月20日資訊揭露內容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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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供應量:

       每一契約年名目供應量為 50 萬公噸,台電公司均有+/-20%之買
       方數量彈性選擇權。

 3、 年度價格(離岸價格,FOB Price)決定方式:

       所有投標廠商參與競標後,以在底價以內之最低評比到岸價格
       (Evaluated C&F Price)作為決標依據。評比到岸價格之計算,包
       括投標廠商所報離岸(Free on Board, FOB)價格、載明於招標文
       件中各裝貨港預估海運費(Ocean Freight)及投標商提報燃煤保
       證品質等。

      (1) 第一年價格:

           得標廠商所報 FOB 價格即為第一年之 FOB 價格。

      (2) 第二年起價格:

           A. 依契約條款規定,長約第二年起之年度價格應參酌亞太地
                區年度長約價格逐年與廠商洽議。

           B. 由於日本電力公司長約比例高達 90%,而依據日本海關公
                布燃煤進口統計資料,日本 102(2013)年共進口燃煤 1.09
                億公噸,其中澳洲煤進口量約 8,000 萬公噸,占比約 73%。
                日本電力公司之會計年度為每年 4 月 1 日起至隔年 3 月
                31 日止,而每年電價調整亦係自 4 月 1 日開始,故日本
                電力公司與澳洲供應商於每年 3 月底所議定自 4 月 1 日起
                開始交貨(交貨期間為每年 4 月 1 日至隔年 3 月 31 日)之
                年度價格適用數量約占日本全年澳洲煤進口總量之 70%,
                亞太地區燃煤業界公認此價格為最具代表性之長約年度
                價格。自前述日澳價格議定後,日本電力公司即參酌此一
                價格與印尼、中國大陸及俄羅斯等煤源國之長約供應商進
                行議價。

           C. 台電公司亦於前述日本電力公司與各煤源國長約供應商
                年度價格議定後,於 4 月起陸續與各煤源國供應商進行議
                價。

(二) 現貨:

 現貨採購是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以為原則。惟如有限制煤源或其他特
 殊情形之現貨採購需求時,得以公開徵求供應廠商之限制性招標方式
 為之。即公開邀請廠商參與標案。每一批次現貨採購標案主要內容謹
 摘述如下:

 1、 廠商資格:

       除前述長約適用之有權售煤之礦主、生產者或前述兩者全屬之銷
       售廠商外,國內、國外貿易商及代理商皆可參與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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