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104年3月20日稅捐、規費等費用及其他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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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暫停電化鐵路及自來水用電優惠,
          103年增加收入13億元

依據電業法第65條規定,電化鐵路及自來水之收
  費應低於普通電價,但以不低於供電成本為準。

103年電化鐵路及公用自來水用電,按一般電價收
  費,不予優惠,增加電費收入約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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