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111年第1次電價費率檢討方案自發及購入電力化石燃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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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外購電力燃料成本編製說明




            (一)外購電力對象包含民營電廠(IPP)、汽電共生及再生能源


                    三種,購電支出則拆分為「購入電力燃料款」及「購入


                    電力非屬燃料款」,如下:


                   1.購入電力燃料款:為IPP燃料成本。


                    2.購入電力非屬燃料款:為IPP燃料以外成本(含資本費、


                       運維費、促協金、空污費)、汽電共生、及再生能源購


                       電成本。


            (二)IPP燃料成本=預估購電量×燃料費率


            (三)IPP燃料費率調整說明


                  1.燃煤:按前一年台電公司燃煤機組平均熱值成本(每年


                                     調整)。


                  2.天然氣:按中油即時公告天然氣牌價計得熱值成本即


                                         時調整,預算編列時,儘量以貼近實績燃料


                                         價格預估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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